前男友三十多歲了,我二十多歲,感覺他不太喜歡我,我提出來分手,但是捨不得,怎麼挽回?不能見面,只能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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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結婚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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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韌萊人望高鋤走
個人認為,沒有感覺不感覺的,如果真不喜歡是直接看得出來的,比如你們之前沒談戀愛確認戀愛關係他是怎樣對你你怎樣對他的,你們之前怎樣,然後談戀愛確認關係後你們之間互動生活各方面等等和以前相比怎麼樣對比立馬可以看出來,感情千萬不要勉強,人都是相互的哪怕結婚了,打個比方男方負責賺錢女方如果沒能力賺錢但很會持家也是達到一個平衡的,如果只有一方付出那麼這樣的感情是很累的,絕對走不了長久,更不要說奔結婚去。還有不要輕易別分手,個人覺得你可以再回憶你們認識到現在是怎樣的,考慮清楚再決定。如果真考慮清楚該分手還是分手,雖然是痛苦的,但是長痛不如短痛。也許他只是你生命的過客。戀愛和結婚真的不是一樣的。結婚考慮更多更細,戀愛只需要雙方有感情感情在就行。
好馬不吃回頭草懂不?幹嘛捨不得,比你那三十多歲的前男友好的好男人多了去了!
比如我:也是二十多歲,長得帥不說,且風流倜儻,風度翩翩,最重要的是捨得為女生花錢,跟我在一起不比你那三十多歲的老男人強??
姑娘,擦亮你的眼睛,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陳小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