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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ogkr13947

    1、地理標誌用來區別某產地與其它地方的同類產品,商標則與生產者的關係緊密:同一地方的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同類產品,只能用商標來加以區別。

    2、商標可以轉讓,地理標誌不能轉讓。

    3、客觀性不同:地理標誌是千百年歷史的積澱,是客觀存在的,而商標則是個人或少數人主觀努力的結果。

    4、地理標誌不受時間限止,而商標有時間限制。

    5、表達的質量聯絡程度不同:地理環境和人文因素完全或基本決定了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特色,而商標一般與質量關係不大。

    6、地理標誌屬於公權,商標屬私權。

  • 2 # 木子李名字

    商標區別的主要是同類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不同生產經營者,表示商品出自何“人”;而地理標誌區別的是不同產地,表明商品源自何“地”。商標可許可給他人使用,商標權也可轉歸他人所有。地理標誌則不可轉讓,只能由該地域內的人使用。商標的權利主體是獲得商標註冊的企業或個人。地理標誌的權利主體,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主體。地理標誌具有永續性,不受時間限制。即使一段時期產地裡的生產者不使用,只要地理標誌仍被消費者認可,它就依然有效。而商標註冊有效期為10年,其續展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須連續使用,且還不能違規使用以至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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