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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欽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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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門毒鏢
絕對在正當防衛範圍內,被綁架,還是一人以上參與,可見你的預算贖金不少,按兩人均分算不會少於五十萬,而綁架後的非法禁錮人身自由階段,你居然在受限時還能單挑一人反殺對方,可見個人武力不低,所以如果殺人後逃跑(或者自行回家)一般會被指控過當,雖然敗訴機率不高不過如果確認對方不是官匪勾結的話可以自首(低姿態尋求保護,不要再表現孔武有力),若有懷疑也應該向高一級公安機關自首(可以自稱從被綁點逃出,慌不擇路)也就不至於得罪低層警務人員,而且尋求保護也能把外出的匪徒捉拿歸案消除後患。有錢,匪徒一死一囚,打贏個官司不算什麼。
如果純理論純法律來探討,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受害人是有無限防衛權的,何為無限防衛權,簡單來說就是你打死他你也不用承擔任何責任。你所說的綁架就屬於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的一種情形,根據法律規定,你為了脫身將他打死了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所以就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問題。
但是正如大家最近看到的一些案,在中國,法院對於正當防衛的認定是持謹慎態度的,更不要說無限防衛權的行使了,如果行使防衛權造成犯罪嫌疑人傷亡的,確實很容易被認定為防衛過當,所以你這個問題很難給一個明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