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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iekt鐵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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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799474536354
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五章第二十四條規定,孩子轉學需要辦理手續如下:
1.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向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到其他省份的,要符合轉入省份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2.由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當地規定和學校學位空額等情況安排入學;
3.對於同意接收的,轉入學校依據轉出學校所出具的學生基本資訊表(學籍卡),在學籍系統中發起轉入申請並上傳相關接收證明後核辦;
4.轉入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5.轉出學校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6.轉出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在學籍系統中核辦;
7.轉入學校獲得其他三方同意資訊後,通知學生報到入學;待學生到轉入學校報到後,轉入學校透過學籍系統調取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學籍系統同時通知轉出學校)。
很多地方都已經簡化了手續。一般只要到入學學校拿上准入申請表,按章程去蓋章就好了,主要是轉出的學校要蓋章,同意轉出,再到轉出地的教育局蓋章,完成網上學籍轉出。再到入學學校和教育局蓋章,完成學籍轉入。就這些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