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8
回覆列表
  • 1 # mmhgm790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登出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內容:(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宣告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宣告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影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責任劃分五五分會影響賠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