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說法根本沒有任何依據,在不瞭解事實情況下面就胡說一通。就本人瞭解到的事實,發生醫療糾紛70%~90%都是協商解決,包括醫院和患者之間相互協商解決、醫調會主導下協商解決。並且以前者最為常見。
理由如下:
1、出現醫療糾紛,作為患者的一方,很難進行相應的舉證,即便有舉證倒置,最基本的事實還是需要一定的是證據支撐。
2、中國老BX最不擅長的就是打官司。打官司費時費力又費錢,傷神,拖不起,耗不起,往往不了了之,或者還不如就鬧一通。
3、出現糾紛對醫院是處於極度不信任狀態。而打官司一般就需要進行醫療鑑定,醫療鑑定都是業內人士,或者說都是同行,患方多會認為有包庇之嫌,不可信,打官司肯定打不贏。
4、很多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一方面是醫方存在一定的難免失誤;另一方面是由於一方服務較差引發的矛盾;還有一些醫療糾紛,就純屬醫鬧性質的,目的就是奔著錢而來,怎麼可能去打官司呢?
所以,糾紛就是存在矛盾,矛盾就需要透過協商來解決,打官司只會激化矛盾或者短暫的壓制矛盾。因此透過協商解決的好處就是可以充分表達雙方的意見和建議,瞭解各方的訴求,根據實際情況,達到平衡,從而疏導矛盾。
有些說法根本沒有任何依據,在不瞭解事實情況下面就胡說一通。就本人瞭解到的事實,發生醫療糾紛70%~90%都是協商解決,包括醫院和患者之間相互協商解決、醫調會主導下協商解決。並且以前者最為常見。
理由如下:
1、出現醫療糾紛,作為患者的一方,很難進行相應的舉證,即便有舉證倒置,最基本的事實還是需要一定的是證據支撐。
2、中國老BX最不擅長的就是打官司。打官司費時費力又費錢,傷神,拖不起,耗不起,往往不了了之,或者還不如就鬧一通。
3、出現糾紛對醫院是處於極度不信任狀態。而打官司一般就需要進行醫療鑑定,醫療鑑定都是業內人士,或者說都是同行,患方多會認為有包庇之嫌,不可信,打官司肯定打不贏。
4、很多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一方面是醫方存在一定的難免失誤;另一方面是由於一方服務較差引發的矛盾;還有一些醫療糾紛,就純屬醫鬧性質的,目的就是奔著錢而來,怎麼可能去打官司呢?
所以,糾紛就是存在矛盾,矛盾就需要透過協商來解決,打官司只會激化矛盾或者短暫的壓制矛盾。因此透過協商解決的好處就是可以充分表達雙方的意見和建議,瞭解各方的訴求,根據實際情況,達到平衡,從而疏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