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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掉眼淚的太陽

    一類生活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夜測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22點或至次日早6點的就是擾民了,屬於噪音汙染。如果所處的地方出現了在這些範疇之內的行為就是擾民。根據國家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晝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噪音擾民限值:國家《城市區域噪聲標準》中,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階賓館區,晝間50dB(分貝)、夜間(指22時至次日6時,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幹線道路、內河航道、鐵路主次幹線兩側區域,晝間70dB、夜間55dB。如果你居住區域內的噪音超過法定標準,則製造噪音的單位和個人屬於噪音擾民,你可透過以下幾種方式來救濟: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報警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音排放及作業時間。在實踐中,我們建議最好是雙方能協商一致處理問題,如果實在協商不了,噪音給你帶來困擾甚至損失的,可以透過訴訟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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