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吃工作餐被魚刺卡傷,算工傷。職工上班時間,吃工作餐,是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吃飯是人體之必須,合理的生理需求,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應當視作工作原因,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視為工作內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被魚刺卡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四、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視為工作原因,但參加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除外。
上班時間吃工作餐被魚刺卡傷,算工傷。職工上班時間,吃工作餐,是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吃飯是人體之必須,合理的生理需求,與勞動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應當視作工作原因,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視為工作內容的延伸,系工作原因。吃工作餐被魚刺卡傷,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四、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視為工作原因,但參加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