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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406743450469

    一、房屋轉讓辦理過戶手續時,產權共有人必須全部親臨現場,如果產權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可以委託另外的產權人或非產權人辦理過戶手續,但需要產權人或產權共有人與委託人一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

    二、委託手續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一個產權人委託另外的產權人或非產權人辦理該手續,這種情況多數是該產權人長期在異地工作或出差在異地,或在國外工作的情況。該產權人可以在其當地一公證機關辦理,委託書必須在公證處辦理才有法律效力,辦理時須出示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影印件、土地證影印件,在公證上要註明委託事項,委託期限,委託出售房屋的詳細地址,受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方才有效。

    2、產權共有人共同委託第三者辦理售房的全部手續的情況。這種情況須要產權共有人全部及受託人一起在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書,產權共有人須帶上產權證原件、土地證原件、結婚證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受託人須帶上身份證即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委託書,委託書上須註明上一種情況要求註明之外還要註明該產權人系夫妻關係。公證書辦理完後受託人持公證書、產權證原件、土地證原件、產權共有人身份證影印件、產權共有人結婚證影印件,受託人自己身份證原件,在委託期限內可以在房屋所屬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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