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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622310542111

    1,誤工費這塊,我這的要求是需勞動合同,事故發生前至少6個月(甚至12個月)的工資單(或銀行打款記錄),單位的停薪留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但是你情況,因你工資已遠遠超過納稅起徵點,那麼還要提供相應的納稅證明(就是稅單),而修養期間由於單位支付了你部分工資,那麼工資的差額部分可以主張,但是法官會不會支援,看法官心情。誤工期以司法鑑定為主。2,請不請律師這塊~~看你自己,請了律師有好處,就是什麼事都不用自己煩,需準備的相關材料都是律師來搞定,壞處麼,就是要出掉一筆代理費,當然,相對你的損失來說,這筆代理費是相當有限,我代理過一個當事人,就出現3次,一次是跟我們籤合同,籤訴狀,籤授權書什麼的,一次是司法鑑定(我們全程陪同司法鑑定),一次是法院拿錢,其他時間該HAPPY,HAPPY,該找工作找工作~~~不請律師,覺得自己能勝任全部的活,當然可以自己弄,就是要跑來跑去的煩,時間上有損失~~~3,4個一起回答~~~很簡單,你持續去醫院治療,複診就行,訴訟時效是持續治療終結之日開始算起1年內,你一直治療複診,當然不能治療終結,如果6個月後還需要做髖關節置換術,那就繼續治療~~~以上只是個人的見解,僅供參考,不承擔任何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世間萬般皆苦,你明目張膽的偏愛就是救贖。女友分手發這個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