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經濟安定的善後對策中,除了保險,儲蓄以外,還有救濟。儲蓄是自助,單獨進行的善後對策,保險是互助合作的善後對策,而救濟則是依賴外援,提供救濟的有政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商業保險與救濟的不同表現在:
1.權利義務不同救濟是一種基於人道主一的單方施捨行為,沒有對應的權利義務關係,救濟方沒有義務一定要對受災者或貧困者實施救濟。由於救濟是一種無償援助,所以接受救濟者也無需向救濟方履行任何義務。如果從合同角度論之,救濟是單務合同,而保險則是雙無合同。保險合同雙方必須權利義務相等價有償原則。
2.給付物件不同救濟的物件往往事先不能確定,且相當廣泛,包括國內外受災者或生活貧困者(老弱病殘者,失業者,單親家庭等)。而保險的保障物件都是在合同中事先確定的被保險人和保險金受領人3.主張權利不同救濟的數量可多可少,形式多種多樣,金錢,實物均可,接受救濟者無權提供自己的主張。而被保險人可按合同的約定主張對保險金的請求權,如有異議還可向法院提出起訴,或要求仲裁,以實現請求權。
在保障經濟安定的善後對策中,除了保險,儲蓄以外,還有救濟。儲蓄是自助,單獨進行的善後對策,保險是互助合作的善後對策,而救濟則是依賴外援,提供救濟的有政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商業保險與救濟的不同表現在:
1.權利義務不同救濟是一種基於人道主一的單方施捨行為,沒有對應的權利義務關係,救濟方沒有義務一定要對受災者或貧困者實施救濟。由於救濟是一種無償援助,所以接受救濟者也無需向救濟方履行任何義務。如果從合同角度論之,救濟是單務合同,而保險則是雙無合同。保險合同雙方必須權利義務相等價有償原則。
2.給付物件不同救濟的物件往往事先不能確定,且相當廣泛,包括國內外受災者或生活貧困者(老弱病殘者,失業者,單親家庭等)。而保險的保障物件都是在合同中事先確定的被保險人和保險金受領人3.主張權利不同救濟的數量可多可少,形式多種多樣,金錢,實物均可,接受救濟者無權提供自己的主張。而被保險人可按合同的約定主張對保險金的請求權,如有異議還可向法院提出起訴,或要求仲裁,以實現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