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用人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不給轉移檔案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需要提供的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開庭審理,並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內下達裁決書。
對於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在職或離職一年內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職後用人單位不給辦理離職手續,不給轉移檔案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需要提供的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之後開庭審理,並且會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在立案後60天內下達裁決書。
對於裁決書不服的,收到裁決書15天之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在職或離職一年內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