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團員證工作流程:
1、個人證書申請,同時附上團組織關係所在單位證明;
(1)應在所在學校檢視檔案中是否有入團志願書,這是較為權威的入團初始材料,一般情況下入團志願書應隨檔案轉入目前就讀的大學。
(2)如果沒有入團志願書和團員證,應前往入團時就讀的學校團組織(多為初中)開具證明或補辦,需要2名當事人,當時入團的介紹人、經手人簽字證明。
2、學院分團委在申請書上籤署意見並蓋章;
3、分團委彙總後統一上交至校團委集中辦理。
擴充套件資料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管理暫行條例》的通知
第八章 團員證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團的基層委員會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登記冊》,以掌握團員的變化和團員證頒發、轉移、登出情況。團的支部和總支,也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花名冊》。
第三十六條 團員喪失團籍,團員證應隨之登出,不得繼續使用。
第三十七條 團員遺失團員證,應及時報告團的組織,在確認無法找回時,由團的基層委員會辦理補發手續,並在新證備註欄內加以說明。
補辦團員證工作流程:
1、個人證書申請,同時附上團組織關係所在單位證明;
(1)應在所在學校檢視檔案中是否有入團志願書,這是較為權威的入團初始材料,一般情況下入團志願書應隨檔案轉入目前就讀的大學。
(2)如果沒有入團志願書和團員證,應前往入團時就讀的學校團組織(多為初中)開具證明或補辦,需要2名當事人,當時入團的介紹人、經手人簽字證明。
2、學院分團委在申請書上籤署意見並蓋章;
3、分團委彙總後統一上交至校團委集中辦理。
擴充套件資料
共青團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管理暫行條例》的通知
第八章 團員證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條 團的基層委員會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登記冊》,以掌握團員的變化和團員證頒發、轉移、登出情況。團的支部和總支,也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花名冊》。
第三十六條 團員喪失團籍,團員證應隨之登出,不得繼續使用。
第三十七條 團員遺失團員證,應及時報告團的組織,在確認無法找回時,由團的基層委員會辦理補發手續,並在新證備註欄內加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