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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17212169574

    因為古代男權社會,婦女的地位比較低,出嫁之後就要從夫姓。女方嫁到男方家之後要把丈夫的姓,放在自己的姓之前,比如說李王氏,意思就是說男方姓李,女方姓王,姓王的嫁給了姓李的為妻。但新中國成立以後,婚姻法規定了夫妻都可以使用自己的姓名,這是為了保護已婚婦女的姓名權,消除對於婦女的偏見。 在古代姓和氏代表著不同的意思,姓在古代最早是母系社會的產物,但氏的出現是因為農耕社會的興起,男性佔據了主導地位,所以在古代同姓之人可以結婚,但同氏之人不可以,因為同氏之人的血緣比較接近,不利於繁衍。 有句老話說,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其實在古代人的觀念中,父親的地位是是一定高於丈夫的,在血緣和宗族觀念比較濃重的中國社會,姓氏是不能夠輕易更改的,雖然嫁夫隨夫,但很多人也不會輕易地更改自己的姓氏,而且華人的觀念慢慢在發生著改變,認為婚姻之後隨夫姓是對女性的不尊重,而且這種傳統也打擊了女性的地位,再後來逐漸就被廢除了。 連許多外國女性結婚後都要隨夫姓,這種傳統源自於他們的信仰,同時也存在法律的規範。而且很多女性在投票時必須用夫姓,不用就不能投票。到後來,越來越多的女性堅持結婚使用自己的姓,但話是這樣講,雖然這種趨勢在上升,但總體上女性婚後隨夫姓還是社會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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