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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湯姆街

    行 可以,鋰電池的壽命主要體現在充放電週期上,這個週期是一個絕對概念,上次使用了30%電力,充滿電,下次又使用了70%的電力,又充滿電,這個剛好是一個充電週期。所以還是遵循鋰電池發明者的口號“即用即充,即充即用”的方法使用鋰電池。   超常時間充電和完全用空電量會造成過度充電和過度放電,將對鋰離子電池的正負極造成永久的損壞,從分子層面看,過度放電將導致負極碳過度釋出鋰離子而使得其片層結構出現塌陷,過度充電將把太多的鋰離子硬塞進負極碳結構裡去,而使得其中一些鋰離子再也無法釋放出來.這也是鋰離子電池為什麼通常配有充放電的控制電路的原因。   在正常情況下,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絕對不是用到關機再充電),假如電池在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而當需要充電以應付預計即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時候,即使在電池尚有很多餘電時,那麼也只管提前充電,因為並沒有真正損失一次充電迴圈壽命。 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並不是要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儘量把手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這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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