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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266214309263

    火源是火災的發源地,也是引起燃燒和爆炸的直接原因。

    1.人們日常點燃的各種明火。

    2.使用的電氣裝置,由於超負荷執行、短路、接觸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擊、靜電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氣體、可燃物質燃燒。

    3.靠近火爐或煙道的乾柴、木材、木器,緊聚在高溫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塵、纖維;大功率燈泡旁的紙張、衣物等,烘烤時間過長,都會引起燃燒。  

     

    4.炒過的食物或其它物質,不經過散熱就堆積起來,或裝在袋子內,也會聚熱起火。

    5.企業的熱處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漬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品旁(如木材),易引起火災。

    6.在既無明火又無熱源的條件下,褐煤、溼稻草、麥草、棉花、油菜籽、豆餅和沾有動、植物油的棉紗、手套、衣服、木屑、金屬屑、拋光塵以及擦拭過裝置的油布等,堆積在一起時間過長,本身也會發熱,在條件具備時,可能引起自燃,應勤加處理。

    7.不同性質的物質相遇,有時也會引起自燃。如油與氧氣接觸就會發生強烈化學作用,引起燃燒。

    8.摩擦與撞擊。例如鐵器與水泥地撞擊,會引起火花,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災。

    9.絕緣降低、化學熱反應,可引起升溫,使可燃物被加至著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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