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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務意識流

    你好

    一、用本年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不需要做專門的會計分錄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若是借方餘額就表現企業存在以前年度虧損,將“本年利潤”貸方餘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方時,將自動彌補抵減該科目的借方餘額,也就是彌補虧損。

    二、用本年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涉及到所得稅會計相關規定

    企業發生虧損時,可在5年內在所得稅前延續彌補,即5年內補虧數不用計算繳納所得稅。當5年內稅前無法彌補時,只能用稅後利潤彌補,本年實現的利潤應先繳納所得稅,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這一規定,只對計算繳納所得稅有影響,對結轉本年利潤的會計業務處理沒有影響。

    三、用盈餘公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時需要做會計分錄

    經董事會提議,並經股東大會批准,可以用盈餘公積補虧。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

    同時:借: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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