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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裝置的更新、改造等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裡的餘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準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大修基金即公共設施、共用裝置的維修基金。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須繳納的,用於以後物業方面的公共設施、共用裝置的大修和更新改造。一般是按照若房屋單價高於2300元按2300為基數乘以你家房屋的建築面積再乘與2.5/100繳納,若房屋單價低於2300元則按實際房屋單價乘與你家房屋的建築面積再乘以2.5/100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