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重新找了一個新的單位工作就必須變更,因為只要你原註冊時的執業證仍然存在,你就不能再另外重新註冊一個新的護士執業證的,不變更那你在新的單位就是屬於非法執業了,不出事沒人追究,出事就麻煩大了,如果你從一個單位辭職了,你的護士執業證還在原單位存在,那當然是仍然有效的,但由於那個有效的證上寫的是老單位的名字,只能是你回到老單位工作時才能保護你合法執業的,只要你不在那裡工作,而是到一個新單位工作的話,那個老單位仍然有效的證也不能保護你合法執業的。你只有拿出那個在老單位的護士執業證來變更,否則是不能重新註冊的,也就不能合法作護士工作了,除非象你說的“從註冊單位辭職了,後來也沒有從事臨床工作了”,而且要等到五年護士註冊的有效年限時間過了,你的那個老單位的護士執業證才會過期失效的,那時你才可以重新註冊的。另外除非還有另一個情況發生,也會產生不變更而重新註冊的情況,不過我想誰也不想出現這樣的情況的,那就是因責任事故和違法違規後受到登出或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在達到規定的處罰年限後就可重新註冊的,如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才能重新註冊,並且這一般會導致在你的護理工作檔案中有受處罰的記錄。
你要是重新找了一個新的單位工作就必須變更,因為只要你原註冊時的執業證仍然存在,你就不能再另外重新註冊一個新的護士執業證的,不變更那你在新的單位就是屬於非法執業了,不出事沒人追究,出事就麻煩大了,如果你從一個單位辭職了,你的護士執業證還在原單位存在,那當然是仍然有效的,但由於那個有效的證上寫的是老單位的名字,只能是你回到老單位工作時才能保護你合法執業的,只要你不在那裡工作,而是到一個新單位工作的話,那個老單位仍然有效的證也不能保護你合法執業的。你只有拿出那個在老單位的護士執業證來變更,否則是不能重新註冊的,也就不能合法作護士工作了,除非象你說的“從註冊單位辭職了,後來也沒有從事臨床工作了”,而且要等到五年護士註冊的有效年限時間過了,你的那個老單位的護士執業證才會過期失效的,那時你才可以重新註冊的。另外除非還有另一個情況發生,也會產生不變更而重新註冊的情況,不過我想誰也不想出現這樣的情況的,那就是因責任事故和違法違規後受到登出或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在達到規定的處罰年限後就可重新註冊的,如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才能重新註冊,並且這一般會導致在你的護理工作檔案中有受處罰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