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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347332348634

    母親去世,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父親是第一繼承人,然後再婚,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重點是,你爸不給你後媽,不然,他的財產,他說了算。還有,如果婚內你父親換房子,那麼,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你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只擁有1/4的財產。然而,如果你媽媽把她的那份是給你的,就算你父親啥都不給你,你最少總有1/2的財產。不是以最壞的噁心去揣度,而是情況就是這樣,現在所有的財產都在你父親手上。你沒有任何權利去處理這些財產,唯一能做的,就是和你父親去說好,立下協議,永遠不要相信口頭協議,哦,對了,後媽帶過來的小孩,法律上同樣具有繼承權,所以,你懂的。後媽生的小孩,也是一樣的。你先和你父親立下協議,別的不說,你母親的那一份肯定全部得給你。不僅僅是房產,還有錢。但是,當你拿了這份協議之後,我希望你不要去找你後媽的麻煩。也不要和你後媽討論有這件事,如果你父親不小心告訴了你後媽,那你就死不承認,就說是開玩笑的,協議一定藏好。

  • 2 # 王小佳的慧慧

    按《繼承法》規定,母親去世,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其名下財產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子女可以繼承母親名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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