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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昏老夫子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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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如果不存在特殊情況下,一般婚後所購買的房屋,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況除外。
這裡的特殊情況指的是,即使房產是一方婚後購買,但是是用一方的婚前財產購買,並且是全款購買,沒有新增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貸款的這種情況,那麼這種情況下,一般認定為房屋是屬於婚前財產的轉化,依然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
還有一種就是一方父母在婚後全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並且只登記在該子女個人名下,也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或者是夫妻雙方約定該房屋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幾種情況都會導致房屋屬於個人財產的情況,不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不存在這些特殊情況,一般是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怎麼還有“男方出錢買房子”一說?除有約定婚後雙方收入應該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了!如果婚前有約定,婚後經濟上仍然AA制。或者你完全沒有經濟收入,婚後像一個地下小三,完全靠男方供養,嫁後男方有證據完全是用他用自己的積蓄買的房子,離婚時你就沒有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