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從排水量和用途兩方面來區分艦與船。一、排水量艦:一般意義上排水量在500噸以上軍用的船隻,可以稱作艦。船:是一個集合概念,排水量在500噸以下的一般稱之為船。二、用途艦:艦的種類很多,根據不同的種類發揮作用。按排水量大小依次分為: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一般都用於軍事方面。船:一般作為民用。船舶是由許多部分構成的,按各部分的作用和用途,可綜合歸納為船體、船舶動力裝置、船舶電氣等三大部分。船體是船舶的基本部分,可分為主體部分和上層建築部分。主體部分一般指上甲板以下的部分,它是由船殼(船底及船側)和上甲板圍成的具有特定形狀的空心體,是保證船舶具有所需浮力、航海效能和船體強度的關鍵部分。船體一般用於佈置動力裝置、裝載貨物、儲存燃油和淡水,以及佈置其他各種艙室。艦艇一般由船體結構,動力裝置,武器系統,觀察、通訊和導航系統,船舶裝置和船舶系統,防護系統,特種裝置和特種裝置,工作、生活艙室,油、水、彈艙和各種器材艙等組成。具有堅固的船體結構,較高的航速,良好的抗沉性、耐波性和操縱性,與其使命相適應的戰鬥能力和勤務保障能力。
我們一般從排水量和用途兩方面來區分艦與船。一、排水量艦:一般意義上排水量在500噸以上軍用的船隻,可以稱作艦。船:是一個集合概念,排水量在500噸以下的一般稱之為船。二、用途艦:艦的種類很多,根據不同的種類發揮作用。按排水量大小依次分為:航空母艦,戰列艦,巡洋艦,驅逐艦,護衛艦。一般都用於軍事方面。船:一般作為民用。船舶是由許多部分構成的,按各部分的作用和用途,可綜合歸納為船體、船舶動力裝置、船舶電氣等三大部分。船體是船舶的基本部分,可分為主體部分和上層建築部分。主體部分一般指上甲板以下的部分,它是由船殼(船底及船側)和上甲板圍成的具有特定形狀的空心體,是保證船舶具有所需浮力、航海效能和船體強度的關鍵部分。船體一般用於佈置動力裝置、裝載貨物、儲存燃油和淡水,以及佈置其他各種艙室。艦艇一般由船體結構,動力裝置,武器系統,觀察、通訊和導航系統,船舶裝置和船舶系統,防護系統,特種裝置和特種裝置,工作、生活艙室,油、水、彈艙和各種器材艙等組成。具有堅固的船體結構,較高的航速,良好的抗沉性、耐波性和操縱性,與其使命相適應的戰鬥能力和勤務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