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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34956806040

    勞動法中沒有關於連班的規定,只是是規定勞動者每天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經營、生產需要加班的,需要勞動雙方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最多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且應當足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根據《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釣到最大的魚有多重?什麼魚?釣到最多的一次有多少?過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