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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147460208505

    姓名變更證明需持本人身份證。

    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開具條件:

    當事人更改過姓名,且原姓名有登記可查。

    如果戶口本已經更改,那麼曾用名一欄會有原姓名登記的。

    只要拿戶口本和身份證,去當地的戶籍所在派出所或公安局辦事大廳就可以的。

    擴充套件資料: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區分國外小說裡的人物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