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王萬東法律服務
-
2 # 東水西原
所謂的“父債子還”是傳統,並不是現代法律的強制規定。但是,只要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則債務也就一併繼承了。如果父親的確借了人家的錢,而且也的確繼承了遺產,則債務就必須還!
現在題主只是要驗證借條的真偽,看來,如果你父親借錢的事實為真,題主是確定會還這筆錢的,這種負責任、講事實的態度值得讚揚!
首先如果借錢事實為真,債主在題主父親去世半年後拿出借條,提出還錢要求是合乎情理的。畢竟中國講究死者為大,喪期上門逼債也有認為不妥的。
其次判斷借條真偽,除有人建議的筆跡鑑定以外,作為借債人家屬更重要的是根據借錢的事由,借債人與債主私人關係,中間人或擔保人來進行判斷,必須合乎常理。如道理上說不通,比如中間人關係與債主近與借債人遠,比如雙方關係並不密切,或借債人借錢期間並沒有這筆錢的用項,則需要債主提供進一步的證據。
第三,這種事沒必要躲避、忌諱,有質疑可以說到明處,弄清事實,該承擔的勇於承擔,不該承擔的也不必強充硬漢。
總之,民間借債這種事,應該講事理、講誠信、講情分,不應該一概事前求爺爺告奶奶,事後冷冰冰嚴酷酷。儘量避免走法律途徑,避免冷了親朋的心,傷了故舊的情。
-
3 # 火石之花
你的問題是如何證實這個借條的真偽,你並沒有問還不還錢。
我的參考答案如下:
一是,如果不經過訴訟渠道解決,你可以採取主動和被動兩種態度,你可以主動去找證人證實債務關係成立的事實,用來證明借條的真實性,比如問你的家人、債權方的家人以及其他人,也可以找其他的書證,比如合同,再就是證實債務關係成立的其他物證等其他證據;你可以被動地等待所謂的債權方採取進一步的行動,來證實債務關係的成立,比如,他可能會拿出書證或者提供證人證實借條的真實性。
二是,如果已經到了訴訟解決的階段,依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的證明文書,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法院有義務審查借條的真偽。
依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你可以申請法院對借條真實性進行鑑定。
即使是你敗訴了,你如果發現了證明借條是偽造的證據,也可以以發現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為由,申請法院重審,如果法院不答覆,還可以申請檢察院提出抗訴。
-
4 # 英580209
有借條好鑑定的,父親的字型你應該熟悉的,該還的,我79年工作,(頂職)後,有人到公司找到我,說我父親在什麼時候欠他十元,十五的都有(好幾個人)因沒有借條,我和他們說(沒有借條,按理我不予理睬,但我相信你們,我回去問下我父親有沒有這事,如果有我照還,你們三天後再來行嗎?)回家問父親有沒有這事,父親說有的,並告訴我在什麼情況下欠的,還告訴我欠某某人5元,等等,最終我一一歸還,並感謝他們當時幫父親渡過難關。做兒女的,不可以以父不在逃避債務的。
-
5 # 王xiao明
一個人三個字已經說明你不想還這筆賬了,我就不信你不認識這個人。(你老爹過世人家沒來參加葬禮?)人家借給你父親的錢,為什麼要等半年呢,因為你父親剛過世就要的話,會顯得很無情。所以等你家情緒緩和了再提這個事,不管錢多錢少,你不還人家也沒辦法看你自己吧。
-
6 # 犇鑫焱
不能因為半年後拿借條要錢,父親去世當時和近期不要錢,是人家的禮節。首先核實借款的真實性,要是正常借款和家裡應急所借應該還,但必須在際償還能力之內,
-
7 # 風清雲淡123945906
首先要看被借款人與你住址遠近,是否有借錢時證人,和還款時證人。你父親是害病去世的吧?在病期是否去討過此款。你父去世時對方是否知道?等。
-
8 # WARHEAD
這裡有二個注意的問題,第一,是否是真實的借條,第二,是否已經把錢還了,借條沒拿回?這涉及到舉證的責任問題,有經驗的律師知道如何操作。
-
9 # 楚天龍君
可能借條是真的,但不能肯定你父親沒還錢,身邊一親戚欠別人錢,但還錢後對方說把欠條弄丟了,多年後又拿欠條來要錢,逼著還錢,
-
10 # 0一棵小草0
這種情況農村比較常見。出具借條或者抬款條。借條不多。抬款的多。而且可能時間都比較久。因為抬款都是當年把利息給你。本金轉下一年。就這樣有時候都能五六年的時間都沒有換過這張條。找你要錢。肯定是你繼承了你父親的家產。看看筆跡。問問有沒有見證人。有沒有知道這事的。如果額度不多。就給了吧。如果額度大。肯定有知道這件事的。不能無緣無故出現大額欠條。
回覆列表
父親去世半年後,一個人拿出父親的借條跟我要錢,怎麼證實這個借條這是父親寫的?
首先你找出你父親以前的簽字筆跡或者是書寫的材料,看看與借條的差異。另外還要詢問,債權人的借款過程,和借款理由等其他的問題,這些都是佐證這個借款的事實。再就是要求債權人說明,沒有催要這比借款的的原因。假如有紮實的證據鏈,證明該款確是你父親所借用,用於你們家庭生活,你們應該償還這筆借款,支付合理的利息。做人要知道感恩,不要利用“父債子不還”,這些貌似的理由做藉口,傷了幫助你們家債權人的心。假如發現與事實不符,有人冒充你父親的簽名,這就屬於偽造證據實施詐騙犯罪的行為,應立即報警。(案件有問題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