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提及的問題實際上是,存貨的跌價準備能不能轉回的問題,怎麼轉回的問題。
首先你要知道,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是因為存貨有了減值的跡象了。就是內外部及市場等一系列因素導致的,(這個在你學的書上應該是有的)。這才根據成本大於可變動現淨值之間的差額來計提跌價準備的。如果你已經計提了跌價準備了,能不能轉回,則是主要看造成其減值跡象的各個因素是否消失了,(而不是在當期造成存貨可變現淨值高於其成本的其他影響因素。)如果各個因素沒有消失,就不能轉回。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各個因素已經消失,則可以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以將存貨跌價準備餘額衝減至零為限。
你題中第一種和第三種存貨顯然還在繼續減值,就說明減值的各個因素還在存在,所以應分別再計提2-1=1、3-1.5=1.5。
只有第二種你的題中沒有提到減值為零的原因,如果是影響因素消失所致的,那就要轉回跌價準備0-2=-2,(衝減2),如果沒有消失,只是當期其他暫時性的原因造成的,那就不轉回,也不再計提跌價了。
你所提及的問題實際上是,存貨的跌價準備能不能轉回的問題,怎麼轉回的問題。
首先你要知道,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是因為存貨有了減值的跡象了。就是內外部及市場等一系列因素導致的,(這個在你學的書上應該是有的)。這才根據成本大於可變動現淨值之間的差額來計提跌價準備的。如果你已經計提了跌價準備了,能不能轉回,則是主要看造成其減值跡象的各個因素是否消失了,(而不是在當期造成存貨可變現淨值高於其成本的其他影響因素。)如果各個因素沒有消失,就不能轉回。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各個因素已經消失,則可以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以將存貨跌價準備餘額衝減至零為限。
你題中第一種和第三種存貨顯然還在繼續減值,就說明減值的各個因素還在存在,所以應分別再計提2-1=1、3-1.5=1.5。
只有第二種你的題中沒有提到減值為零的原因,如果是影響因素消失所致的,那就要轉回跌價準備0-2=-2,(衝減2),如果沒有消失,只是當期其他暫時性的原因造成的,那就不轉回,也不再計提跌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