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溫度在50至60攝氏度就是正常的,最高溫度不應超過60攝氏度。初次供暖時,熱水升溫應平緩,供水溫度應控制在比當時環境溫度高10攝氏度左右,且不應高於35攝氏度。在這個水溫下,應連續執行48h。以後每隔24h水溫升高 3攝氏度,直至達到設計供水溫度。在此溫度下應對每組分、集水器連線的加熱管逐路進行調節,直至執行正常。地面溫度控制:人員長期停留的地面溫度宜控制在24至26攝氏度,人員長短期停留的地面溫度宜控制在28至30攝氏度,無人員停留的區域地面溫度宜控制在35至40攝氏度。使用地暖注意事項1、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未經除錯,嚴禁執行使用。2、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除錯執行,應在具備正常供熱和供電的條件下進行。3、初次供暖(執行除錯)必須在混凝土填充層的養護週期結束,填充層完全自然乾燥後進行。4、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除錯工作應由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配合下進行。5、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效果, 應以房間中央離地1.5m處黑球溫度計指示的溫度, 作為評價和考核的依據。地暖除錯條件6、地暖系統在為除錯之間應禁止隨意除錯7、地暖系統除錯時現場應具備水和電。8、在系統除錯前應保持地面乾燥。參考資料來源:
地暖溫度在50至60攝氏度就是正常的,最高溫度不應超過60攝氏度。初次供暖時,熱水升溫應平緩,供水溫度應控制在比當時環境溫度高10攝氏度左右,且不應高於35攝氏度。在這個水溫下,應連續執行48h。以後每隔24h水溫升高 3攝氏度,直至達到設計供水溫度。在此溫度下應對每組分、集水器連線的加熱管逐路進行調節,直至執行正常。地面溫度控制:人員長期停留的地面溫度宜控制在24至26攝氏度,人員長短期停留的地面溫度宜控制在28至30攝氏度,無人員停留的區域地面溫度宜控制在35至40攝氏度。使用地暖注意事項1、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未經除錯,嚴禁執行使用。2、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除錯執行,應在具備正常供熱和供電的條件下進行。3、初次供暖(執行除錯)必須在混凝土填充層的養護週期結束,填充層完全自然乾燥後進行。4、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除錯工作應由施工單位在建設單位配合下進行。5、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的供暖效果, 應以房間中央離地1.5m處黑球溫度計指示的溫度, 作為評價和考核的依據。地暖除錯條件6、地暖系統在為除錯之間應禁止隨意除錯7、地暖系統除錯時現場應具備水和電。8、在系統除錯前應保持地面乾燥。參考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