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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魚腸

    我遇到了跟你一樣的情況,2014年的事,剛畢業,關係當時還算好的同事像我借錢。前面兩年聯絡的上,後來拉黑了。

    因為數額說小也不小,當時還寫了借條,拉黑我失聯後一年,我咽不下這口氣,我就去他的戶籍地法院起訴了他,也不會很複雜,在視窗登記一下,提交一份起訴書,和相關的證據,好像還要交幾十塊錢的什麼費用,然後等法院通知就可以了。

    之後就是法院通知去開庭,人生第一次進法庭,當然被告,也就是借我錢沒還的人,沒到現場,這也是我預料之中。因為事情還是比較簡單清晰,我又有借條,結果當然就是宣判強制執行。

    開庭回來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都沒有強制執行的結果,期間,但是那個受理的法官,還算負責,聯絡過我幾次,說因為我提供不了被告的現在所在地,強制執行很困難,就這樣一拖再拖,最後就是不了了之了。

    這一步的過程流程我們也不清楚,不知道法院到底是怎麼強制執行的,也許人家也不會為了我一起這麼小的債務糾紛勞師動眾。

    到現在,也還是沒結果。想起這個事,就感覺虧,畢業後出社會交的第一筆學費,太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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