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不二菇涼耶

    世界上的一切,都具有以主體為條件,併為著主體而存在的性質。那認識一切而不為任何的事物所認識的,就是主體。因此主體就是這世界的支柱,是一切現象、一切客體一貫的、經常作為前提的條件;原來凡是存在著的,就只是對於主體的存在。

    因此,作為表象的世界,有著本質的、必然的、不可分的兩部分:一半是客體,另一半是主體。 客體的形式空間與時間、因果性,是先驗地在我們意識中的。這是康德的主要功績,我現在進一步主張,根據律就是我們先天意識著的,客體所具一切形式的共同表述;因此我們純粹先天知道的一切並不是別的,而正是這一定律的內容。

    由此產生的結果是:我們所有一切先天明確的“認識”實際上都已在這一定律中說盡了。 根據律是解釋一切的原則,解釋一個事物意味著把它的存在或關係歸因於某種形態的根據津。根據律可分四種形態:(1)存在的根據律;(2)變化的根據律;(3)行為的根據律;(4)認識的根據律。

    外在和內在的感性,即空間和時間形式中的感知屬於第一根據律;知性和因果屬於第二根據律;自我意識與動機屬於第三根據律理性、認識的根據與邏輯屬於第四根據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VM虛擬機器應該如何來設定才能連線U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