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區鋼筋構造要求:
“抗規”GB50011 -2001規定抗震牆結構、部分框支抗震牆中落地剪力牆當一、二級抗震時底部加強部位及相鄰的上一層均應按要求設定約束邊緣構件;但對於一般抗震牆結構(除部分框支牆外)當滿足牆肢軸壓比限值界線值時可按規定設定構造邊緣構件。“抗規”未明確框架-剪力牆結構中的剪力牆需設定約束邊緣構件時抗震牆的抗震等級和軸壓比界限值;但根據混凝土規範11.7.14條筆者理解框架-剪力牆不受一、二抗震等級限制,凡底部加強區及其上一層當不滿足軸壓比限界時則均應設約束邊緣構件。綜合分析“抗規”、“砼規”和“高規”設計約束邊緣構件時,框剪結構、框支結構。根據抗震規範6.1.2條規定,8度地震區剪力牆結構的抗震等級至少應為二級;按6.4.1條要求剪力牆底部加強部位牆厚一、二級抗震等級時不宜小於200mm,且不小於層高的1/16,其他部位不小於 160mm,當牆端頭無翼牆或暗柱時不應小於層高的1/12。以上規定目的是為防止因牆體平面外剛度過小,穩定性差,容易在偏心荷載作用下壓屈失穩,但這些規定對於八度地震區的多層及低高層剪力牆結構顯得不夠合理。
加強區鋼筋構造要求:
“抗規”GB50011 -2001規定抗震牆結構、部分框支抗震牆中落地剪力牆當一、二級抗震時底部加強部位及相鄰的上一層均應按要求設定約束邊緣構件;但對於一般抗震牆結構(除部分框支牆外)當滿足牆肢軸壓比限值界線值時可按規定設定構造邊緣構件。“抗規”未明確框架-剪力牆結構中的剪力牆需設定約束邊緣構件時抗震牆的抗震等級和軸壓比界限值;但根據混凝土規範11.7.14條筆者理解框架-剪力牆不受一、二抗震等級限制,凡底部加強區及其上一層當不滿足軸壓比限界時則均應設約束邊緣構件。綜合分析“抗規”、“砼規”和“高規”設計約束邊緣構件時,框剪結構、框支結構。根據抗震規範6.1.2條規定,8度地震區剪力牆結構的抗震等級至少應為二級;按6.4.1條要求剪力牆底部加強部位牆厚一、二級抗震等級時不宜小於200mm,且不小於層高的1/16,其他部位不小於 160mm,當牆端頭無翼牆或暗柱時不應小於層高的1/12。以上規定目的是為防止因牆體平面外剛度過小,穩定性差,容易在偏心荷載作用下壓屈失穩,但這些規定對於八度地震區的多層及低高層剪力牆結構顯得不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