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加大對行政審批事項削減力度,減少滋生腐敗的條件和機會.行政審批事項過多過濫不僅增加了腐敗發生的機會和條件,也增加了監督的工作量和難度,影響了政府職能的轉變和發展環境的最佳化.加強對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應大力削減審批事項,減少行政權力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從根本上、源頭上減少腐敗滋生的條件和機會.
2是規範行政許可範圍,解決超法定職權範圍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或繼續審批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問題;
3是規範審批事項的設定條件,解決隨意設定審批條件,擅自增加審批環節,抬高審批門檻的問題;
4是規範行政審批相關制度,主要是一次性告知制度、AB崗工作制度、公示制度等,解決行政審批工作人員態度不好、服務不規範、質量不高的問題;
5是規範收費依據和標準,解決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的問題.透過運用科學、細緻的方法,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向社會通報檢查結果,定期向被檢查單位反饋存地的問題,使其不斷改進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促進行政權力正確行使.
1是加大對行政審批事項削減力度,減少滋生腐敗的條件和機會.行政審批事項過多過濫不僅增加了腐敗發生的機會和條件,也增加了監督的工作量和難度,影響了政府職能的轉變和發展環境的最佳化.加強對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應大力削減審批事項,減少行政權力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從根本上、源頭上減少腐敗滋生的條件和機會.
2是規範行政許可範圍,解決超法定職權範圍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或繼續審批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問題;
3是規範審批事項的設定條件,解決隨意設定審批條件,擅自增加審批環節,抬高審批門檻的問題;
4是規範行政審批相關制度,主要是一次性告知制度、AB崗工作制度、公示制度等,解決行政審批工作人員態度不好、服務不規範、質量不高的問題;
5是規範收費依據和標準,解決擅自設立收費專案、提高收費標準的問題.透過運用科學、細緻的方法,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向社會通報檢查結果,定期向被檢查單位反饋存地的問題,使其不斷改進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促進行政權力正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