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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石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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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太大了,因為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想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話,舉證的證據要根據你所要分割的共同財產,以及你所要達到的訴訟請求來決定,每一個案件都是不一樣的,不能一概而論。
主要遵循的原則就是誰主張誰舉證,比如夫妻一方主張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一套房產,那麼至少要提供房產證,以及來證明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比如,房產取得的時間是否在於婚後,或者是哪一方出資的,或者是否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相反,如果另一方不認可這方的主張,認為該房產是他的個人財產,那麼也要根據他的這個主張來提供相關證據。所以,對於舉證的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需要根據不同的案情來不同的進行設計。
另外,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其實是很複雜的,特別是財產比較多或者種類比較多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對這方面不是很清楚,還是要委託或者諮詢專業的律師來處理,來爭取自己最大的合法權益。
提供購房合同和結婚證。看哪個時間在前就知道了,沒有合同,就去帶上身份證與結婚證去房管局或者不動產查詢視窗查詢。然後把當初的購房合同影印出來,會加蓋查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