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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49300283379

    聲音是由物體振動產生的聲波,透過介質(空氣或固體、液體)傳播並能被人或動物聽覺器官所感知。

    聲音產生的原理:

    聲音是一種壓力波:當演奏樂器、拍打一扇門或者敲擊桌面時,振動會引起介質——空氣分子有節奏的振動,使周圍的空氣產生疏密變化,形成疏密相間的縱波,這就產生了聲波,這種現象會一直延續到振動消失為止。

    聲音作為波的一種,頻率和振幅就成了描述波的重要屬性,頻率的大小與通常所說的音高對應,而振幅影響聲音的大小。聲音可以被分解為不同頻率不同強度正弦波的疊加。這種變換(或分解)的過程,稱為傅立葉變換(FourierTransform)。

    因此,一般的聲音總是包含一定的頻率範圍。人耳可以聽到的聲音的頻率範圍在20到2萬赫茲之間。高於這個範圍的波動稱為超聲波,而低於這一範圍的稱為次聲波。狗和蝙蝠等動物可以聽得到高達16萬赫茲的聲音。鯨和大象則可以產生頻率在15到35赫茲範圍內的聲音。

    聲音的傳播用量子力學解釋便是原子的運動,形成了聲波。但這與波粒子等名詞沒有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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