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Flyer520

    本來這個問題我是不想回答的。,但是我看到下面有一個叫妙妙說文學的,說的非常的義憤填膺我就想來說一下我的觀點。我們偉大的共產黨長期堅持依法治國的執政方針,同樣我們的目標也是最終形成一個法治社會。法制社會不僅要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同時。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也要加以保護,讓他們得到一個合理合法公正的審判,讓他們真正做到心服口服。因為法律是最終是用來教育社會的人當下的人。給人以警醒。很多人都覺得罪大惡極的人是沒有理由得到公平的審判的,這是非常的狹隘的。舉個例子,像這個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確實罪大惡極,有可能甚至被判處死刑,如果按這樣的推論來斷,那直接讓法官判他死刑,直接明天拉到就拉過去槍決不就行了嗎?既大快人心又可以得到伸張正義。如果這樣的話,無論是最高檢還是最高法都不會答應。在我們中國死刑複核必須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最終最高法才會進行復核,如果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個法一定會發回重審這樣就無形中浪費了司法公正的資源而且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公公正審判。我們的法律援助制度在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原因或其他原因無法聘請到。遇事的時候我們會給他提供一個法律援助的律師,所以他依然會得到。充分的辯護權。,所以這跟錢沒有太大的關係這是我們一個法制社會進步的體現。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罪不是律師決定的,而是法官決定的。只有把充分的證據展現在法官面前,展現在公訴人面前,這樣犯罪嫌疑人才會得到一個公正的審判,這也是最大程度的保保障了受害人的權益。你說是不是呢?所以幫犯罪嫌疑人辯護跟人品沒有什麼關係。那我們再狹隘的推推倒一下,如果最大惡極的人。不可以得到律師的辯護。那我想問你啊如果罪名再輕一點的人能不能得到律師的辯護。再舉一個例子,像騰訊每年賺我們那麼多錢,開發了那麼多遊戲,形成了那麼多社會矛盾,為什麼呢?他的民事官司就可以得到律師的辯護呢,難道就是因為他有錢嗎?那他的論罪過按你這種推導,騰訊的罪過也很大呀。所以讓每個人得到公正的審判。,公正的辯護,這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體現。所以什麼叫職業?職業就就是憑藉自己的專業職能或者專業技能,而不受外界的干擾。依照客觀的事實去去進行工作,這才叫職業,而不是外界說什麼就是什麼,見風就是風,見雨就是雨就像我看到下面的那個什麼誰是誰也是個作家那我就想問一下你們作家你們作家寫的文章裡面一點暴力情節都沒有嗎?一點負能量的情節都沒有嗎?不可能吧,那你不能因為你寫了負能量的情節,就說你這本書都是負能量的,我們往往寫負能量的情節是想通過情節來演示來告訴我們一些人,讓我們必須人要有正能量,對不對?所以為什麼網際網路現在為什麼有很多人帶節奏,就是很多像你們這些人拍拍腦袋就匆忙下結論,不經過大腦思考。,就像比爾蓋茨。說的,沒人知道網際網路對面是人還是狗所以遇到問題我們要多思考多動腦筋,這才是對社會最大的貢獻,否則寫再多的文章,寫再多的評論。就是社會的垃圾資訊毫無任何價值,就是泡沫。

  • 2 # 曹操說三國

    首先中國法律規定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請律師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未經法院審判,對任何人都不能確定有罪,所以再法院最終生效判決之前,被告人不叫“罪犯”叫“犯罪嫌疑人”,哪怕許某某犯下什麼不可饒恕的罪行,只能稱為“犯罪嫌疑人”

    既然是“嫌疑人”所以有可能構成犯罪,也有可能不構成犯罪。如果直接說某些“殺人犯、搶劫犯、強姦犯”的被告人是死刑但是錯誤的。

    在法院在對判決生效之前,被告人是否犯罪,應否判處刑法,判處何種刑法都是未知數,都在查明階段,所以“許某某有權利辯請律師,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哪怕許某某的死刑是板上釘釘的事,他也有權利請律師來為自己申請辯護,這在中國法律裡面屬於正常程式。

    除非犯罪嫌疑人自己放棄不願意申請辯護律師,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動申請,誰也沒有權利阻止,哪怕明知自己是死刑。

    如果許某某出1000萬,肯定有律師願意給他辯護因為這是每個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 3 # 木沐少年

    從實際來出發判斷,許某某也不會有這一千萬,他作案動機裡面的一條,就是謀財害命,有了一千萬指不定在哪裡逍遙快意,那還有心思去做傷天害理之事。

    不管現在有沒有一千萬,有沒有律師辯護,一切為時已晚,一條人命,殺人償命,自古以來都是,留給許某某的就是在監獄裡關於生命最後的思考。

  • 4 # 競彩孤舟

    肯定會有律師為他辯護。律師就是為犯罪嫌疑人或民事當事人辯護的,這是職業,不是選擇誰罪大罪小。只要在法律框架內作辯護,就沒問題。律師一樣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無罪或有罪辯護。針對許某某的辯護,我認為律師只能作保命辯護,在事實的基礎上,找出從輕情節。當然一切要以事實作判決,罪該致死,誰辯護也沒用。

  • 5 # 妙妙說文學

    不管許某某出100萬還是1000萬,我相信憑藉中中國人民的道德以及素質,不管他出多少萬,都不會有人替他辯護的原因如下:

    他的所作所為簡直令人憤怒,與他朝夕相處的妻子,竟然會被他碎屍?他的這樣的行為和做法簡直是極度自私和變態,完全沒有考慮別人的心思和想法,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和心思去揣測別人的心裡,到最後釀成如此錯誤,還不知悔改,這樣的人簡直就是死有餘辜,判死刑也不為過。

    但是憑藉著許某某的家財以及他的房屋抵押,他根本也拿不出來1000萬,如果拿出來這1000萬對他的刑法來說,也不過是杯水車薪,他的要麼是無期徒刑,要麼就是死刑,如果真的拿出來了,1000萬對他來說也是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對他來說還不如死了更痛快呢。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

  • 6 # 可樂雞翅漢堡火腿腸

    感覺題主有拿這種話題蹭流量嫌疑,新聞上說了就是因為錢的原因導致悲劇的發生,所以他沒有這一千萬。他現在一分不拿也會給他安排律師,就是拿一個億,也不會把他所犯的罪抵消一點點,影響太惡劣,辯護也是人道行為!

  • 7 # 老大274361638

    辯護律師一定不會缺的,但是辯護未必就是為殺人犯護短,而是更好的維護法律的威嚴,也是保持審判的完整和嚴謹。殺人抵命,罪不可赦!即使重金聘請律師,也難以得逞。

  • 8 # 煒晨建材超市

    當然有律師會替他辯護,而且律師都會爭先恐後的去替他辯護。第一,有錢不賺是對不起列祖列宗。第二,雖然許某罪大惡極,但他也享受基本的權利,比如請辯護人辯護。第三隨便哪個小律師如果被聘請做許某的辯護人,以後這個律師就身價高漲,畢竟這樣的大案發生的很少。

  • 9 # 劉華憶

    不懂法啊,不出錢也得有律師給辯護,他是殺人了,也不是什麼權利都沒了。同時,辯護也不是無罪辯護才叫辯護,是保證嫌犯的正當權利才叫辯護。法制,還有好長的路要走。

  • 10 # 一路風景美

    許某某一分錢不用出,也會按排律師為他辯護的。這是按規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辯護,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師,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活動。

    當許某委託律師辯護,沒有律師參與時,法院可以指定律師為其辯護,這是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體現。

    辯護律師在刑事辯護中要狠狠抓住案件要害,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充分發揮律師的辯護職責,切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控訴的控訴,該辯護的辯護,該審判的審判,一切按照法律程式,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公正判決。

  • 11 # 新佩奇老師

    在人權面前,維護法律尊嚴,就算是一分不出,也會有律師給許某某做辯護,這是法律判決的一部分。

    當許某委託律師辯護,沒有律師參與時,法院可以指定律師為其辯護,這是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體現。

    該控訴的控訴,該辯護的辯護,該審判的審判,一切按照法律程式,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公正判決。

    律師也是人,也有妻子兒女,也要養家餬口,所以,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收取費用是完全正當的。也是國家所允許的。

    千萬不要認為,為壞人辯護的人一定不是好人。哪怕這個壞人是千夫所指、罪惡滔天,為他進行辯護,也是律師的法定職責。

    千萬不能把所有律師都看成是鑽進錢眼的唯利是圖的人。這是一種不公正的看法。

    總之,這個案件性質是非常惡劣的,影響極壞,讓有家庭的人擔心家庭矛盾,讓未婚的人恐婚,凶手一定會得到嚴厲的懲罰的。

  • 12 # 大姐不落伍

    不管許某家人出不出錢,一定有律師願意為他辯護的!

    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有權選擇請律師為自己申辯的。他雖然有預謀的殺人、碎屍拋屍、誤導公安破案思路等等惡劣行為……

    他是因為長期家庭矛盾而導致殺人,又曾與繼子女去公安報案,家中尚有11歲未成年的幼子需要撫養,這些都可以成為辯護的理由!

    律師本來就是一個職業,名氣大的才能有更多的人請,才能有高收入……前一段時間一個年近六十的企業家猥褻幼女的案件,事實明明白白的擺在那裡,根本沒有任何辯護理由,那個律師拿了鉅額的辯護費用不都找盡理由做無罪辯護?……

    何況這個案件有可以說到的情節,就算案子辯護最終沒起到作用判了死刑,律師也不損失什麼,反而藉此案子被大眾記住他的名字這才是最主要的,假如許某人的親屬再給一筆辯護費(不論數額多少)那簡直就是摟草打兔子,額外收入……何樂而不為!

    相信一定有人哪怕許家不出錢,免費都會有人願意代理此案,充當這個備受全國關注的案件的辯護人。

    大家別罵我的想法狹隘,沒有人味,大家拭目以待事件會不會像我預料的那樣發展下去……

  • 13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如果我是許某某的代理律師,別說1000萬,即便倒貼錢我也願意為其辯護,畢竟這種白撿錢白撿名的事,不幹就是腦袋長包了。

    首先,以許某某故意殺人,殺人後碎屍的行為,只要其精神沒問題100%肯定是死刑立即執行的。

    畢竟法律可以相對寬容犯罪,但絕對不能容忍變態。

    因此既然明知道其絕對會被判死刑,那整個案件的辯護就變得簡單了,只需要保證其合法權益受到保護即可。

    其次,這種全國關注的案件是最容易出名的,律師想要提高身價,那就需要有名氣。畢竟在專業知識上,是否有名都差不多,關鍵在經驗上。

    如果能代理許某某的案子,那對名氣的提升可不是一點半點,那就是以後接業務吹牛的資本,只要名氣有了,還怕以後不來錢?

    就如同一些網紅趁熱度一樣,甭管好的壞的,只要能受關注,錢自然就來了。

    畢竟,刑辯律師進行辯護又不是為了取悅社會輿論的。

    可能對於社會輿論來說“為許某某辯護天理不容”,但對於有需要刑事辯護的客戶來說,這種有名氣的律師就是“天使”就是“上帝”,因為只有他們才有機會救自己。

    所以,這種簡單的案子,如果能招標的話,一大堆律所會瘋搶,可以這樣說,許某某在律師眼裡就是香餑餑了。

  • 14 # 大兵叔叔

    我來普及一下委託律師的方式吧。

    這個案件這已經跟錢不錢的沒什麼關係了。

    現在想要請律師,只能由許某某的近親屬委託,比如許某的大兒子和小女兒,以及許某某的父母這些人可以委託律師的,除了這些人外其他人沒辦法委託的。

    即便這些人要委託律師,也要看委託哪個階段,偵查階段,檢察院階段,還是法院階段。

    就這個案子來說吧,律師如果接受,必然要收取高額費用,因為太過於關注的案件,又是給許某辯護,律師也要跟著捱罵。

    如果他的家人不委託律師,他自己也委託不了,即便有錢也沒有辦法,那怎麼辦?

    這時候政府會給他安排一個法律援助律師,援助的目的是保障他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即便知道他就是殺人犯,這個是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師沒收他許某一分錢。

    有的人不懂,這麼惡劣的事情律師可以拒絕,真不能拒絕,拒絕就會受到司法局以及律師協會的處分,甚至是停業處分,為了這個案件不接受指派,律師在受到停業處分,本身就不收錢的事情,何必呢

  • 15 # 優質的小磊

    很肯定的告訴你答案:沒有!

    首先律師的基本職責是替辯護人辯護從而幫辯護人取得最大權益,正所謂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但是這個前提是所接受的案子是雙方糾紛,各有對錯,難以分辨之類的!律師接案子也是要看具體情況,不可能不分青紅皁白,沒有底線去接案子。

    既然是一名律師,那麼就是法律工作從業者,肯定非常懂法,不可能單單為了錢而去挑戰法律,這是違背律師底線的,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和社會為敵!

    本案中,殺人犯許某的惡行人人得而誅之,毫無人性,殺一萬次都難以解恨。無論從法律角度還是人情角度,都是不可能被原諒的!辯護沒有勝算的概率,那麼哪個律師會幫他辯護呢?即使是為了錢幫他辯護,那麼也就意味著這個律師內心也是骯髒的,醜陋的,毫無人性的!那麼也就意味著會變成全民公敵,被全社會人唾棄,在中國是不可能混的下去!

    律師的工作是替人解決問題沒錯沒錯,但是所有的工作都是有底線的,都是受社會道德約束的!所以有悖道德的案子,沒有一個律師會去接的!就算許某某出1個億,我覺得也不肯能有律師會去接!

  • 16 # 愛咩咩的老羊

    提出這個問題,背後好像有潛臺詞: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只要許某某出了大價錢,一定會有律師為其辯護。

    不可否認,有錢確實好辦事,有時候,有錢甚至能使鬼推磨。

    律師也是人,也有妻子兒女,也要養家餬口,所以,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收取費用是完全正當的。也是國家所允許的。

    實際上,不論許某某出多少錢,哪怕是不出錢,也會有律師為其辯護;再進一步說,哪怕許某某不請律師,律師收不到許某某的一分錢,也會有律師為他做辯護。

    律師瘋了嗎?沒有。

    律師另有所圖嗎?也不是。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辯護權,這是中國法律所明文規定了的。

    不要說像許某某這樣犯了重罪的犯罪嫌疑人,就是犯下比許某某更加嚴重罪行的人,也依法享有辯護權。

    律師為被告人辯護,這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權利,也是律師應盡的職責。國家也依法保護律師正當的履行職責。

    千萬不要認為,為壞人辯護的人一定不是好人。哪怕這個壞人是千夫所指、罪惡滔天,為他進行辯護,也是律師的法定職責。千萬不能把所有律師都看成是鑽進錢眼的唯利是圖的人。這是一種不公正的看法。

    為什麼國家要允許為壞人辯護,為罪大惡極的人辯護?簡單地說吧,維護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並非僅僅是對社會一小部分人群的保護,應當看作是對整個社會中所有成員的權利保障。辯護律師成功的辯護將使無辜者脫離冤獄,但也可能會使有罪的人被無罪釋放。這是我們為人類認識的侷限性所付出的代價,是我們不去把無罪的人判為有罪的代價,是我們維護生命、自由、法治和人權付出的代價。

    為什麼說許某某不化錢,也會有律師為其辯護?這是因為中國法律有指定辯護的制度。法律規定,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請注意,法律規定是“應當”,在法律術語中“應當”就等同於我們通常所說的“必須”。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法院必須為他找個律師做辯護,而且這筆錢還是由地方財政支出的。

    千萬不要詫異,這是司法文明的標誌,是法治健全的體現,是保障人權的必然要求。

  • 17 # 金槍魚太子

    如果許某出1000萬會有律師為他辯護嗎?

    這個問題很好,其實他不用出一分錢,也會有律師為他辯護的。

    這是中國的法律的規定,任何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請律師辯護,即便你是殺人狂魔,毒販等,都可以找律師辯護,這是你的人權。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已經觸犯法律的人,他們是有辯護權的。

    還記得當年的夢鴿嗎?李雙江的兒子因為強姦案入獄,全中國人民憤怒。

    但是身為母親的夢女士,硬是花巨資請律師做無罪辯護,但不管結果怎樣,不管大家如何譴責律師,律師因為職業所在,也會盡心盡力的為嫌疑人辯護的。

    回頭再看看這個案子,雖然他殺人分屍,證據確鑿,但是他還是可以請律師為他做輕罪辯護的。

    雖然大家都覺得他應該重判,不應該給他說好話,但是對於律師來說,一旦接了他這個案子,他也會盡心盡力的為他辯護。這個無關乎錢多錢少的問題,這是律師的職責。

    在獄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請律師,或者請不起律師,那麼法院也會安排律師為他做義務辯護的,這是他的權利!

    ……

  • 18 # 莫黎影娛君

    我感覺沒有人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幫他辯護,去爭取為他減輕罪行。

    許某某的罪行是有目共睹的,用這麼殘忍的手段殺害並處理了妻子的屍體,整個案件都是令人髮指的!等待許某某的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法律的嚴懲!

    因為這件事已經造成了很大的社會影響,而且作案手段極其惡劣,只能在殺人的基礎上加大罪過。

    如果許某某出一千萬,可能真的會有律師為了這些錢來為他辯護,但是這個律師面對的不僅僅是被告,是整個社會的輿論,甚至整個社會都會批判這個律師為什麼要替一個惡魔進行辯護,拿這份錢是有代價的。

    律師可能比我們更清楚許某某的犯罪行為,許某某已經到了不可饒恕的地步,他的每一個行為都在加重他的罪行。

    分屍、隱瞞、不知悔改,他要是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不會用分屍的方式來處理妻子的屍體,20天內,他沒有對警察說出任何實情,甚至還心存僥倖,覺得自己可以逃過法律的制裁,因為只有他認為自己可以瞞天過海,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獲得妻子的財產。

    他們之間已經沒有夫妻感情了,而是仇恨,丈夫的人性已經泯滅了!社會不會再接納像他這樣的人,如果一個律師有良知,就算是一千萬,也不會昧著良心為他辯解。

    許某某的眼中沒有妻子、沒有女兒、也沒有家,有的只是他的利益,他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和父親,社會也不會對他心生憐憫。

    這樣的惡魔,法律一定嚴懲不貸!

  • 19 # 法律新視點

    該問涉及到對“名律師”的理解,有的律師可能免費也願意。

    律師業作為法律服務行業,主要的法律知識為應用法學,應當對案件性質、舉證責任、證明標準,以及法律決定的推理過程有著深刻的理解,法學中的前沿知識對律師業並沒有多少幫助。筆者認為,律師業並不是文憑、學位越高,律師的就讀大學名氣越高就是名律師。

    就案件性質而言,當然包括三大訴訟的性質,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以及刑事訴訟案件的性質,但關鍵的具體案由的性質,如,民事訴訟有不同案由,每個案由的性質應當為什麼訴,是確定之訴、還是變更之訴,或者給付之訴。再如,刑事案件有許多罪名,如果一個律師搞不清詐騙與盜竊的區別,可能難以勝任。因此,就案件的性質而言,律師所學法律專業可能非常重要。事實上,實際生活中,許多律師對具體案件究竟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仍然存在疑惑。

    舉證責任與證明標準表面不上覆雜,事實上非常困難。有的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侃侃而談,事實上是在幫助檢方承擔舉證責任,或者淡化司法人員對舉證責任的理解。就刑事案件的公訴案件,所有的舉證責任在檢方,辯護人的責任在於打破檢方法律結論的推理鏈條,使得承辦法官認為證據不確實可能就完成了辯護職責。

    有人也許會笑話筆者,你說的也太邪乎了吧,律師難道真的搞不清盜竊與詐騙?司法實踐中,還真難以把握,如,在ATM機上取款,是盜竊罪,還是詐騙罪在法學理論上仍存在爭論,該爭論可能還需要持續很久。

    一般情形下,普通人對名律師的認識可能的來源在於,他或她是否是律師事務所主任;他或她是否名牌大學;他或她是否代理過名人案件,或者熱點案件;他或她是否取得過熱點案件的勝訴。律師相對應的做法是,標示自己是律師事務所主任或者副主任;宣稱自己是名牌大學畢業,如,北大、清華法學院畢業;律師代理了名人案件,或者熱點案件後使公眾儘管知悉;律師經常在自媒體上公開自己的勝訴案件,特別不放過熱點案件的勝訴資訊。

    浙江許某某殺妻案已成為熱點案件,你們說會不會有律師願意免費代表?

  • 20 # 小朱老弟

    告訴你:像這種性質惡劣且社會關注度這麼高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訴後即使親屬委多牛逼的託律師也不管用(包括家屬不願為其請律師,但嫌疑人又不服,政府會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師為其辯護)結果也一樣,法院該怎麼判還怎麼判,律師辯護只是根據被告人意願所走的一道程式,不會對結果有引導性,律師也心知肚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浮漂髒了用什麼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