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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nlhy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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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風24
執行中的變電裝置發生異常,雖能繼續執行,但影響安全文明生產,均稱為裝置缺陷。
缺陷分為危急缺陷、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三類;
(1)危急缺陷:裝置或建築物發生了直接威脅安全執行並需立即處理的缺陷,否則,隨時可能造成裝置損壞、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火災等事故。
(2)嚴重缺陷:對人身或裝置有嚴重威脅,暫時尚能堅持執行但需儘快處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上述危急、嚴重缺陷以外的裝置缺陷,指性質一般,情況較輕,對安全執行影響不大的缺陷。
裝置缺陷是指一切執行或備用機組存在直接影響安全和經濟的異常現象。 裝置缺陷分為: (1)、一類:也稱危急缺陷,指裝置的缺陷直接威脅裝置和人身安全,隨時都有發生事故的可能,需要立即處理的缺陷; (2)、二類:也稱嚴重缺陷,對裝置和人身有一定的威脅,裝置可以帶病執行,並可以採取防止人身事故的臨時措施,但必須列入近期停電計劃來消除的缺陷; (3)、三類:也稱一般缺陷,對裝置和人身安全威脅不大,可借裝置停電檢修時再進行處理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