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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41405786607

    結婚前的部分為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無論這個錢是父母還貸還是你們夫妻還貸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父母還貸的話你可以讓父母出具一份贈予你個人的說明並公證,這樣的話房子就都是你個人財產了(前提是房產證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

    如果你出現意外,妻子拿走房產價值中屬於她的部分後,再參與繼承,沒有特殊情況下是與你父母平分。比如你房子婚前付了40%首付,婚後還了60%貸款,房款全部結清的情況下,房子賣了100萬,財產如下分配:100萬里有60萬是夫妻共有,即30萬是你妻子的,剩下的70萬由你父親、母親還有妻子平分,每人分得70萬的三分之一即23.3,你妻子共得30+23.3=53.3;如果有孩子的話,孩子也會參與繼承,這樣每人就是四分之一即17.5,但孩子太小的話,他的部分也由你妻子進行監管,你妻子實際得到30+17.5+17.5=65

    當然以上是理想演算法,分配財產時如果起訴到法院還會根據實際情況在細分。

    如果不想太麻煩的話,那就婚前財產公證,婚後立遺囑並公證,但日子過到這種份上也沒啥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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