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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16807372217

      分家後父母及其他原家庭成員的贍養、依附問題。

      各兒子成家後,父母的生活依附情況一般有三種:

      一種情況是“食伙頭”,即父母輪流到各兒子家中吃飯,享受他們的贍養。如果父母皆健在,他們是一起還是分開去“食伙頭”,由他們自己選擇。

      一種情況是父母寄附在某個兒子家中生活。父母可一起寄附同一個兒子,也可以分開各去寄附一個兒子。這也由父母選擇。

      一種情況是父母獨立生活,由各兒子定期定量供給生活費用。費用的多少沒有具體標準,一般看兒子們的經濟實力而定,起碼要保證父母溫飽。

      也有三種情況結合起來,成為混合型方式的。

      分家後,祖父、祖母尚在的,其贍養依附情況與父母大致相同。

      如果分家時,尚有女兒未嫁,那麼一般由她們自選寄附一個兄弟生活。她們沒有同父母“食伙頭”的權利。

      其他身份的家庭成員,其依附情況由主持人及兒子和“中人”協商安排。

      可以預見,隨著“一孩化”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潮汕分家風俗將漸漸成為一個古老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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