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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激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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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塔雲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按此規定,如果你哥哥不能獨立生活,你母親就應承擔撫養義務。《婚姻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根據你介紹的情況對照,你對殘障哥哥是沒有扶養義務的。
你母親現在靠你贍養,肯定沒有扶養殘障兒子的能力,怎麼辦呢?你應協助殘障哥哥向當地殘聯申請鑑定傷殘等級,取得相關證件後,依據證件載明的事實,向本村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申請殘疾人生活補助。
國家給殘疾人生活補助,是根據殘疾人家庭生活狀況確定的,對於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好的,一般不給補助。比如有的父母,給其殘障子女留有較大財產,每月純收入超過了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而且足以維持其一生的生活費用,像這樣的殘疾人,國家一般不予補助。
你這種情況,這麼大一家人,靠你一人養家,說實話壓力是相當大的,母親須要照顧,哥哥是個殘疾人須要照顧,孩子要考慮讀書,靠你一人勞動,生活也未必好,對於一個殘疾哥哥你應該給村委或單位去反應,給你哥哥另立戶口,進行五保申請,申請成功後可由村委,政府把你哥安排到養老機構,首先你哥還必須把殘疾證辦好,這樣做應該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