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證明我單位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其親屬關係的情況如下:
關係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與其關係(稱謂)工作、單位備註。
上述證明的內容準確無誤。
親屬關係證明。如有不實,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簽名):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勞資部門)蓋章。
注:
1、本證明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須有檔案所在單位或存放檔案的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蓋章;沒有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蓋章。3、相互稱謂應按中國法律規定和習慣的統一稱謂。
1、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絡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與本人的關係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絡、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範圍。
2、直系親屬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瞭解他們的政治情況。
茲證明我單位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其親屬關係的情況如下:
關係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與其關係(稱謂)工作、單位備註。
上述證明的內容準確無誤。
親屬關係證明。如有不實,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簽名):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勞資部門)蓋章。
注:
1、本證明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須有檔案所在單位或存放檔案的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蓋章;沒有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蓋章。3、相互稱謂應按中國法律規定和習慣的統一稱謂。
1、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撫養其成長的親屬,以及聯絡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與本人的關係等。對於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絡、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治審查的範圍。
2、直系親屬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瞭解他們的政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