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給你解釋一下吧。
如果你辦理了不動產權證的話,在不動產權證裡面有一欄名為使用期限的欄目,裡面填寫的是使用到期終止時間,會具體到年月日。用途一欄會填寫所屬土地的性質。
國家法律規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綜合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根據這個時間你可以用不動產權證上記載的時間減去不動產權證上記載的土地性質時間就能得出剩餘產權年限的時間了。
比如到期時間是2070年1月1日,土地性質為城鎮住宅用地,2070-70=2000,說明這塊住宅用地是2000年開發商拿到手的。現在是2018年,2070-2018=52,那麼還剩餘52年。
既然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那麼70年以後該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好解決,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前1年去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或稱土地局簽訂有償使用合同,繳納相應的使用金來繼續使用這塊土地。
說道繳納使用金,這個錢與土地面積息息相關。繳納者大可放心,不會讓你繳納全部土地面積的使用金的,只是繳納不動產權證上填寫的房屋建築相對應的土地面積的使用金。
我來給你解釋一下吧。
如果你辦理了不動產權證的話,在不動產權證裡面有一欄名為使用期限的欄目,裡面填寫的是使用到期終止時間,會具體到年月日。用途一欄會填寫所屬土地的性質。
國家法律規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年限是40年,綜合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根據這個時間你可以用不動產權證上記載的時間減去不動產權證上記載的土地性質時間就能得出剩餘產權年限的時間了。
比如到期時間是2070年1月1日,土地性質為城鎮住宅用地,2070-70=2000,說明這塊住宅用地是2000年開發商拿到手的。現在是2018年,2070-2018=52,那麼還剩餘52年。
既然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70年,那麼70年以後該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好解決,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前1年去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或稱土地局簽訂有償使用合同,繳納相應的使用金來繼續使用這塊土地。
說道繳納使用金,這個錢與土地面積息息相關。繳納者大可放心,不會讓你繳納全部土地面積的使用金的,只是繳納不動產權證上填寫的房屋建築相對應的土地面積的使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