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範圍: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供配電系統、供水系統、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共用設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路燈、腳踏車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本小區紅線內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衛服務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義務和責任)。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物業管理的範圍: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供配電系統、供水系統、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共用設施(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路燈、腳踏車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本小區紅線內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衛服務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義務和責任)。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