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誌。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職權法定,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權力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不能自行設定。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用權受監督”:是指使用權利需要受到約束、監督。監督是“防火牆”、是“防毒軟體”、是“民意通道”,是對領導幹部最大的愛護、最好的保護、最真誠的幫助。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個別領導幹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平時脫離監督、抵制監督。因此,作為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養成在監督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Sunny下執行。違法受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違法,就要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
嚴格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誌。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職權法定,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權力必須有法律的明確授權,不能自行設定。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用權受監督”:是指使用權利需要受到約束、監督。監督是“防火牆”、是“防毒軟體”、是“民意通道”,是對領導幹部最大的愛護、最好的保護、最真誠的幫助。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個別領導幹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平時脫離監督、抵制監督。因此,作為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養成在監督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自覺接受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Sunny下執行。違法受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違法,就要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