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於減小或消除淬火鋼件中的內應力,或者降低其硬度和強度,以提高其延性或韌性。淬火後的工件應及時回火,透過淬火和回火的相配合,才可以獲得所需的力學效能。
將經過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熱到低於下臨界溫度Ac1(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的適當溫度,保溫一段時間後在空氣或水、油等介質中冷卻的金屬熱處理工藝。或將淬火後的合金工件加熱到適當溫度,保溫若干時間,然後緩慢或快速冷卻。
擴充套件資料:
鋼在回火後的效能:
淬火鋼回火後的效能取決於它的內部顯微組織;鋼的顯微組織又隨其化學成分、淬火工藝及回火工藝而異。碳鋼在100~250℃之間回火後能獲得較好的力學效能。
為了獲得良好的綜合力學效能,合金結構鋼往往在三個不同溫度範圍回火:超高強度鋼約在200~300℃;彈簧鋼在460℃附近;調質鋼在550~650℃回火。
碳素及合金工具鋼要求具有高硬度和高強度,回火溫度一般不超過200℃。回火時具有次生硬化的合金結構鋼、模具鋼和高速鋼等都在500~650℃範圍內回火。
一般用於減小或消除淬火鋼件中的內應力,或者降低其硬度和強度,以提高其延性或韌性。淬火後的工件應及時回火,透過淬火和回火的相配合,才可以獲得所需的力學效能。
將經過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熱到低於下臨界溫度Ac1(加熱時珠光體向奧氏體轉變的開始溫度)的適當溫度,保溫一段時間後在空氣或水、油等介質中冷卻的金屬熱處理工藝。或將淬火後的合金工件加熱到適當溫度,保溫若干時間,然後緩慢或快速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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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在回火後的效能:
淬火鋼回火後的效能取決於它的內部顯微組織;鋼的顯微組織又隨其化學成分、淬火工藝及回火工藝而異。碳鋼在100~250℃之間回火後能獲得較好的力學效能。
為了獲得良好的綜合力學效能,合金結構鋼往往在三個不同溫度範圍回火:超高強度鋼約在200~300℃;彈簧鋼在460℃附近;調質鋼在550~650℃回火。
碳素及合金工具鋼要求具有高硬度和高強度,回火溫度一般不超過200℃。回火時具有次生硬化的合金結構鋼、模具鋼和高速鋼等都在500~650℃範圍內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