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史·輿服二·皇妃冠服》記載:“皇妃、皇嬪及內命婦冠服:洪武三年定,皇妃受冊、助祭、朝會禮服。冠飾
九翬、四鳳花釵九樹,小花數如之。兩博鬢九鈿。翟衣,青質繡翟,編次於衣及
裳,重為九等。青紗中單,黻領,朱縠逯襈裾。蔽膝隨裳色,加文繡重雉,為
章二等,以緅為領緣。大帶隨衣色。玉革帶。青襪舄、佩綬。常服:鸞鳳冠,
首飾、釧鐲用金玉、珠寶、翠。諸色團衫,金繡鸞鳳,不用黃。帶用金、玉、犀。
又定山松特髻,假鬢花鈿,或花釵鳳冠。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裙,褙子,衣
用織金及繡鳳文。永樂三年更定,禮服:九翟冠二,以皂縠為之,附以翠博山,
飾大珠翟二,小珠翟三,翠翟四,皆口銜珠滴。冠中寶珠一座,翠頂雲一座,其
珠牡丹、翠穰花鬢之屬,俱如雙鳳翊龍冠制,第減翠雲十。又翠牡丹花、穰花各
二,面花四,梅花環四,珠環各二。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飾,俱同中宮,
第織金繡瑑,俱雲霞鳳文,不用雲龍文。
九嬪冠服:嘉靖十年始定,冠用九翟,次皇妃之鳳。大衫、鞠衣,如皇妃制。
圭用次玉谷文。”
據《明史·輿服二·皇妃冠服》記載:“皇妃、皇嬪及內命婦冠服:洪武三年定,皇妃受冊、助祭、朝會禮服。冠飾
九翬、四鳳花釵九樹,小花數如之。兩博鬢九鈿。翟衣,青質繡翟,編次於衣及
裳,重為九等。青紗中單,黻領,朱縠逯襈裾。蔽膝隨裳色,加文繡重雉,為
章二等,以緅為領緣。大帶隨衣色。玉革帶。青襪舄、佩綬。常服:鸞鳳冠,
首飾、釧鐲用金玉、珠寶、翠。諸色團衫,金繡鸞鳳,不用黃。帶用金、玉、犀。
又定山松特髻,假鬢花鈿,或花釵鳳冠。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裙,褙子,衣
用織金及繡鳳文。永樂三年更定,禮服:九翟冠二,以皂縠為之,附以翠博山,
飾大珠翟二,小珠翟三,翠翟四,皆口銜珠滴。冠中寶珠一座,翠頂雲一座,其
珠牡丹、翠穰花鬢之屬,俱如雙鳳翊龍冠制,第減翠雲十。又翠牡丹花、穰花各
二,面花四,梅花環四,珠環各二。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飾,俱同中宮,
第織金繡瑑,俱雲霞鳳文,不用雲龍文。
九嬪冠服:嘉靖十年始定,冠用九翟,次皇妃之鳳。大衫、鞠衣,如皇妃制。
圭用次玉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