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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才小益達

    1、特指雙方都明白的人或物。

    例如:Take the apple.(把蘋果吃了吧。)

    2、指世上獨一物二的事物。

    例如:the sun(太陽)the universe(宇宙)

    3、上文提到過的人或事。

    例如:He bought a house. I"ve been to the house.(他買了棟房子。我去過那棟房子。)

    4、與單數名詞連用,表示一類事物。

    例如:the dollar(美元)the fox(狐狸)

    5、與形容詞或分詞連用,表示一類人。

    例如:the rich(富人)the living(生者)

    6、用在序數詞+名詞前面。

    例如:I live on the second floor.(我住在二層。)

    擴充套件知識:

    定冠詞the與指示代詞this、that同源,有“那(這)個”的意思,但意義較弱,可以和一個名詞連用,來表示某個或某些特定的人或東西。

    一個普通的名詞,在用作抽象的意義的時候,需要把定冠詞略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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