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輪空的處理(如果出現輪空的話),輪空者會有小分補貼。補貼計算方法為:總輪次數 - 輪空所在輪次 + 1 ,即:如果打6輪,第1輪輪空者,補小分6分;第2輪輪空者,補小分5分;第3輪輪空者,補小分4分;依此類推(遞減)。《中國圍棋規則第四章比賽辦法第27條》 其它成績的計算 1、 個人賽:記分辦法:每局棋的結果,在成績表上,勝者記2分,負者記0分,和者各記1分。 名次確定: ①採用迴圈賽制的比賽,計算成績時,積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積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直至區分出名次。 A、累計個人所勝對手積分,加上所和對手積分的一半進行相互比較( 勝者小分),分數高者名次列前。 B、整個比賽,警告次數少者名次列前。 C、如不允許名次並列,可加賽或抽籤區分名次。 ②、在採用積分編排制的比賽中,可以採取以下兩種辦法區分名次: A、比較總得分,總得分高者名次列前。總得分計算公式為: 總得分=個人積分+[對手積分總和/(1/2最高積分)– 輪次 ] 如總得分相同,則按上項B、C二條區分名次。 B、比較積分割槽分名次,積分高者名次列前。積分相同,比較對手積分割槽分名次。如對手積分相同,則按上項B、C、二條區分名次。
對於輪空的處理(如果出現輪空的話),輪空者會有小分補貼。補貼計算方法為:總輪次數 - 輪空所在輪次 + 1 ,即:如果打6輪,第1輪輪空者,補小分6分;第2輪輪空者,補小分5分;第3輪輪空者,補小分4分;依此類推(遞減)。《中國圍棋規則第四章比賽辦法第27條》 其它成績的計算 1、 個人賽:記分辦法:每局棋的結果,在成績表上,勝者記2分,負者記0分,和者各記1分。 名次確定: ①採用迴圈賽制的比賽,計算成績時,積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積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直至區分出名次。 A、累計個人所勝對手積分,加上所和對手積分的一半進行相互比較( 勝者小分),分數高者名次列前。 B、整個比賽,警告次數少者名次列前。 C、如不允許名次並列,可加賽或抽籤區分名次。 ②、在採用積分編排制的比賽中,可以採取以下兩種辦法區分名次: A、比較總得分,總得分高者名次列前。總得分計算公式為: 總得分=個人積分+[對手積分總和/(1/2最高積分)– 輪次 ] 如總得分相同,則按上項B、C二條區分名次。 B、比較積分割槽分名次,積分高者名次列前。積分相同,比較對手積分割槽分名次。如對手積分相同,則按上項B、C、二條區分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