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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627023991557
特崗教師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滿後,經考核合格且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且在有空缺崗位辦理入編,落實工作崗位,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對重新擇業的特崗教師,設崗縣(市)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特崗教師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滿後,經考核合格且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內且在有空缺崗位辦理入編,落實工作崗位,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對重新擇業的特崗教師,設崗縣(市)為其重新選擇工作崗位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聘期3年。 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創新教師補充機制,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逐步解決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國家決定自2006年起用5年時間在西部地區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計劃的主要內容是對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農村中小學,在不改變教師管理事權的前提下,在現有教師編制內設立特別崗位,由國家公開招募高校畢業生擔任特別崗位教師,聘期3年。 特設崗位教師3年聘期結束後,對考核合格,自願留在本地學校的,經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稽核,縣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批准,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上編制、核定工資基金等手續,並分別報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將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負擔範圍,保證其享受當地教師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