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逾期未年檢在外地被交警查到要罰款200元,扣3分處罰並扣留機動車,直至辦理年檢合格後才可提車;機動車逾期補檢罰款200元。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應當予以登出,只要超過三個週期即登出,不超過還可以正常審驗。 車輛年檢: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在此期間,每2年提供交強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徵證明後,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檢驗標誌。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機動車逾期未年檢在外地被交警查到要罰款200元,扣3分處罰並扣留機動車,直至辦理年檢合格後才可提車;機動車逾期補檢罰款200元。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應當予以登出,只要超過三個週期即登出,不超過還可以正常審驗。 車輛年檢: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在此期間,每2年提供交強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徵證明後,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檢驗標誌。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