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的自由,包括三個方面: 其一,人類內在意識領域的自由:它要求最廣義的良心自由,思想和情感的自由,對舉凡實踐、思想、科學、道德、宗教等所有事物的意見和態度的絕對自由。發表和出版意見的自由可能看起來應歸於不同的原則,因為它屬於個人行為關涉他人的那一部分;但是因為發表出版于思想幾乎同等重要,並且所依據的理由又大都相同,所以實際上是無法將他們分開的。 其二,品位和志趣的自由:自由地根據自己的特性規劃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願意承擔一切可能的結果;只要我們的行為不傷及他人就不受人們干涉,即使在他人看來我們所行事愚蠢的、乖張的或錯誤的。 其三,個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樣限制內的個人聯合的自由:人們可以在不傷害他人的任何目的地下自由聯合,但參加聯合的人必須是成年人,並且不受強迫和欺騙。 穆勒非常看重這三點自由,他說“大體說來,如果一個社會不尊重這些自由,無論其政體形式是什麼,都不能算是自由;又如果這些自由不能絕對無條件的存在,社會也不鞥算是完全自由的。” 穆勒概括說,唯一名副其實的自由,是以我們自己的方式追求我們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們沒有企圖剝奪別人的這種自由,也不去防止他們追求自由的努力。在無論身體、思想還是精神的健康上,每個人都是他自己最好的監護人。
穆勒的自由,包括三個方面: 其一,人類內在意識領域的自由:它要求最廣義的良心自由,思想和情感的自由,對舉凡實踐、思想、科學、道德、宗教等所有事物的意見和態度的絕對自由。發表和出版意見的自由可能看起來應歸於不同的原則,因為它屬於個人行為關涉他人的那一部分;但是因為發表出版于思想幾乎同等重要,並且所依據的理由又大都相同,所以實際上是無法將他們分開的。 其二,品位和志趣的自由:自由地根據自己的特性規劃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願意承擔一切可能的結果;只要我們的行為不傷及他人就不受人們干涉,即使在他人看來我們所行事愚蠢的、乖張的或錯誤的。 其三,個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樣限制內的個人聯合的自由:人們可以在不傷害他人的任何目的地下自由聯合,但參加聯合的人必須是成年人,並且不受強迫和欺騙。 穆勒非常看重這三點自由,他說“大體說來,如果一個社會不尊重這些自由,無論其政體形式是什麼,都不能算是自由;又如果這些自由不能絕對無條件的存在,社會也不鞥算是完全自由的。” 穆勒概括說,唯一名副其實的自由,是以我們自己的方式追求我們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們沒有企圖剝奪別人的這種自由,也不去防止他們追求自由的努力。在無論身體、思想還是精神的健康上,每個人都是他自己最好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