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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74056550451

    法律行為、情誼行為、戲謔行為的區別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否具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為中,核心構成要素為“意思表示”。情誼行為、戲謔行為的行為人沒有意思表示。

    二、給付人是否受到法律拘束不同。當事人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受到相關法律拘束的意思。“表示意識”屬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之一,而“表示意識”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拘束。當事人在情誼行為、戲謔行為中則沒有這個意思。鑑於行為人在情誼行為、戲謔行為中並沒有受到法律拘束的意思,因而對於行為人而言,其在行為表述的過程中並不需要負擔其自身做出的任何情誼行為所導致的法律後果。三、當事人是否具有締結法律關係不同。法律行為當事人受法律規範約束,承擔權利義務。情誼合同、戲謔行為義務人並不需要承擔較高的法律責任,也可以說其受到法律意義上的拘束程度並不高、在相關的法律條款中,贈與人對於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均具有撤銷權,但是若是其贈予已經通過了公證,則其便喪失了撤銷權。這就表明,財產贈予的行為在經過公證後,能夠對贈與人所具有締結法律關係的意圖進行更為明確的表示。參考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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